汽车和三轮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小编分析如下;
目前三轮车无法投保交强险并非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过错,不应据此加重其民事责任。对于涉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应按照事故双方的过错比例确定赔偿责任。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部《厅就电瓶三轮车涉及的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如何处理的答复》的,电动三轮车涉及的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应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应予支持。
三轮车的购买和使用成本低廉、用途广泛且无须申请驾驶执照,所以导致大量的三轮车涌入城市道路,这种新型交通工具在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还请大家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