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起去年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个税年度汇算,简单来理解,就是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新个税法实施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后算总账再多退少补。
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
新个税法实施之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终了要算总账,再多退少补。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